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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清镇至织金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25

1.招标条件
贵州省清镇至织金公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1630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0]682号批复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7.9%:62.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贵州省清镇至织金公路项目起自清镇红枫湖,经齐伯、马场、牛场、普翁、三甲,止于织金,全长约6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次招标共分9个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路基、桥涵、排水与防护、隧道、交叉工程等土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24或36个月。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第4、6合同段还应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第3、8合同段还应同时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最近5年(2005~至今)累计完成过3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具有特大桥、大桥或者隧道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
3.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类别,第I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包括第1、2、5、7、9共5个合同段;第II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包括第3、8合同段;第III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包括第6合同段;IV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必须至少完成过2座主跨径不小于200米的高速公路连续刚构桥梁,包括第4合同段。
3.4对于拟投I、II类别相应合同段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按拟投合同段数量规定增加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例如,I类,拟投1个合同段应递交2个合同段的投标文件,拟投2个合同段应递交4个合同段的投标文件,拟投3个合同段段应递交5个合同段的投标文件;II类,拟投1个合同段应递交2个合同段的投标文件,拟投2个合同段仍递交2个合同段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I、II类别相应合同段投标文件的数量应满足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增加数量的投标文件,仍应按增加后的投标合同段数量参与随机抽取合同段号。若随机抽取的合同段号无对应投标文件,则该合同段按放弃投标处理。对于上述投标文件的接收,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号球的方式确定。未被选定开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原封退还给各投标人。
3.5对于拟投III、IV类别相应合同段的投标人,由于上述类别中只有1个合同段,投标人无须增加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招标人将接收所有符合密封和标记要求的投标文件。
3.6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的AA级和A级企业可在上述四类标段中的合理选择3~6个合同段递交投标文件,选择的顺序按IV、III、II、I先后排列,但拟投标数量及招标人最终接收的投标文件数量最多为3个合同段(选满为止,若选择II或者I类,则应相应增加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且最多允许中3个合同段。
信用等级评价B级或者未进行评价的企业可在上述四类标段中的合理选择2~4个合同段递交投标文件,选择的顺序按IV、III、II、I先后排列,但拟投标数量及招标人最终接收的投标文件数量最多为2个合同段(选满为止,若选择II或者I类,则应相增加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且最多允许中2个合同段。
信用等级评价C级企业可在上述四类标段中的合理选择1~2个合同段递交投标文件,选择的顺序按IV、III、II、I先后排列,但拟投标数量及招标人最终接收的投标文件数量最多为1个合同段(选满为止,若选择II或者I类,则应相应增加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且最多允许中1个合同段。
对于上述购买规定的详细情况,可在贵州高速公路公司网站www.gedc.cn招标信息栏查阅“贵州省清镇至织金公路土建工程项目在开标现场按类别随机分配投标合同段规则”。
3.7对于III、IV类合同段,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对于I、II类合同段,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本着不能在同一合同段投标的原则,将按照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抽取。
3.8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企业名称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如投标人企业名称未列入“名录”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于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按拟投标数量及招标人最终接收的投标文件的合同段数量计算)。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12月2日,集中地点:清镇市红枫水电厂大门。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22日下午1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至下午1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阳市北京路266号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邮编:550004
电话:0851-59927805992716
传真:0851-6506025
联系人:李女士卢先生
开户银行: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
帐号:52001413736050001676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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