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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中国核电容量将翻8倍

发布时间:2010-11-4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10月30日出席国网能源研究院主办的论坛透露,按照“十二五”能源规划制订的目标,在“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推进水电、核电建设,积极有序做好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转化利用,预计到2015年我国常规水电、核电、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模可分别达到2.5亿千瓦、3900万千瓦和1.1亿标准煤左右。与此同时,到2015年,我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将提高4.4%,水电和核电占一次能源比重将提高1.5%,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将提高1.8%。
    江冰表示,在形成这样一个基础上,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11%以上。而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可由2009年的70%以上下降为63%左右。

对东部地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面临着日趋紧迫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现有发展方式的局限性、经济结构状况以及资源环境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出席国网能源研究院主办的2010“能源·经济·发展”论坛,就“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开发、投资布局进行解析时指出,如果能源消费保持本世纪以来平均8.9%的增速,则2020年全国能源消耗将达近80亿吨标煤,占目前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一半以上。

“这种依靠大量消耗资源支撑发展的方式是难以为继的,在能源开发投资战略上,‘十二五’将对东部地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江冰如是说。

江冰透露,环保部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将对东部地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将对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东北的部分地区,严格控制煤电发展,煤电建设仅考虑支撑电源建设和消耗进口煤炭的电厂建设。东部的电厂建设将以核电和燃气电厂为主。

按照我国国情和“十二五”国际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测算,江兵表示,2015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可控制在40亿-42亿吨标准煤。同时将确保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以上;到2015年,我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将提高4.4%。

据统计,2009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0.66亿吨标准煤,较2005年增加了30%,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了27.5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加了27%,我国已经稳居世界第一能源生产国。

与之相对应的是,2009年,我国生产粗钢5.68亿吨,水泥16.5亿吨,分别约占世界总产量的43%和52%,绝大部分由我国自己消费掉了;一次能源消耗达31亿吨标准煤,是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7.5%。而同期我国的G D P只有34万亿元,约合4.7万亿美元,占世界G D P54万亿美元的比重仅8.7%,这种依靠大量消耗资源支撑发展的方式显得难以为继。

严格控制炼油加工工业的总能力

对“炼油加工工业的总能力”,决策层提出了“严格控制”。

记者从中国能源研究会了解到,由该会上书国家能源局“关于我国能源战略及‘十二五’能源规划的建议”提出,对石油发展提出了“大力节约,加强勘探,积极进口,规模替代”战略方针;同时提出“严格控制炼油加工工业的总能力”。

2009年,我国一次原油加工能力4.7亿吨,位居世界第二位。目前,新布点的大型炼油项目13个,新增炼油能力达3.2亿吨/年,项目遍及10多个省市。

“十二五”时期,我国炼油能力将突破8亿吨/年,与预测需求的炼油能力相比,过剩能力将超过2.5亿吨/年。大型炼油项目需要配套相应的原油进厂、原油储存等配套工程,占地多;加工每吨原油目前最先进的水平也要消耗0.5吨水,炼油过程即使严格控制也存在一定的“三废”和C O 2排放,分散布点既会增加处理难度,也将增加处理投入。国家应统筹考虑炼油项目布局,严格执行炼油项目准入制度,从严控制大型炼油项目核准或审批,避免无序发展。

未来10年核电装机容量将翻8倍

    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在新能源的重点发展方向中,新兴产业规划将核能、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确定为发展重点,引领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确保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以上,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和单位G D 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此,国家发改委提出了“积极发展核电”。

英大证券电力分析师卢小兵认为,根据既有的规划,到2020年和2030年我国核电的装机将超过8000万千瓦和2亿千瓦,按照当前核电装机不足1000万千瓦计算,这意味着未来10年核电装机容量将翻8倍,10年期间投资额将超过6000亿元。

对于发展核电备受争议的几个问题,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柴松岳指出,从厂址资源看,目前已经具备了在未来10年间建设1亿千瓦以上核电的条件;从铀燃料资源看,经过国产和进口并举努力,铀资源不构成对我国核能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

形成“5+1”的能源开发格局

随着我国在碳减排方面压力和责任的增大,未来水电的发展对我国能源供应和降低碳排放强度都有重大意义,是实现2020年我国对外承诺非化石能源比例的关键环节之一。

卢小兵认为,以目前的1.85亿千瓦计算水电开发利用率仅有34%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平均水平。若以2009年水电装机容量为1.97亿千瓦时,即在未来10年将增加水电装机容量约1.2亿千瓦时,再按照大型水电建设周期5-8年时间计算,“十二五”期间至少核准1 .2亿千瓦的水电装机容量,才能实现2020年碳排放目标,因此,在当前的排放情况下,水电投资有望迎来一波高峰期。

对于能源发展空间布局,江冰透露,东部的电厂建设将以核电和燃气电厂为主;同时在西部、中部将根据水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优化布局大型坑口电站,加快电网和电力外送通道的建设,科学适度发展煤电燃料替代;而西南将重点发展天然气和重点流域的水电开发。

总体来看,“十二五”将重点形成山西、鄂尔多斯盆地、西南、蒙东、新疆5个综合能源基地和中东部核电站建设的“5+1”的能源开发格局。

不过,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徐华清坦言,发展非化石能源对中国来说是更大的挑战。

他告诉南都记者,目前来看,水电、核电的发展环境是很好的。但是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水电装机能量从目前的1.9亿千瓦提高一倍达到3.8亿千瓦,核电从目前投运的1000万千瓦提高到7000万千瓦以上,对我们是很大的挑战。比如说,发展水电中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库区移民问题;发展核电中核电的选址和核电安全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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