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贵阳至清镇公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8]2881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09]47号文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贵州省贵阳至清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将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项目起点为贵阳市金阳新区西南角的二铺,终点为清镇市庙儿山,全长17.213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3.5~34.5米。本次招标范围:通信、收费、监控三大系统和隧道机电工程系统等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
招标合同段及范围要求见下表:
合同段号起点桩号终点桩号公路等级里程长度(km)招标范围
12K0+000.000ZK17+213.595高速公路17.213(含连接线)全线通信、收费、监控三大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隧道机电工程含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火灾报警、消防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名录,最近5年(2005年至今)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了至少1个合同段(合同里程3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信系统工程项目,及至少1座长度不小于500m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且工程已完成交工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3.4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4.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带原件核对)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于2010年11月24日至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申请一个合同段,购买一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参考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14日11:00时,申请人应于2010年12月14日11: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考虑,并原封退回。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联系人:李女士;卢先生
电话:0851-59927805992716
传真:0851-6506025
邮编:5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