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尖山公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0】139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情况
1、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长沙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占地面积3000亩。
2、招标内容:尖山公园景观方案设计;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尖山公园整体3000亩的方案设计。
3、设计周期:45天;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本工程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3年内完成过类似景观设计业绩且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1月18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下载设计资料附件。
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1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0年12月1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长沙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局指定邮箱(179694677@qq.com),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2010年12月20日下午5:00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设计补偿费: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由专家评选一、二、三名, 设计补偿费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0万元、30万元、20万元整,中选设计单位须承担下一阶段的局部深化设计工作;方案一经提交,所有方案的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八、拟采用评标办法: 按照建市〔2008〕63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排序法进行评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