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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新规助推水电开发潮

发布时间:2011-12-30

据一田资源网了解,一份10月18日便已印发的水电开发新规,本周被挂上了国家发改委网站。新华社昨日特意撰文称,这一新规“利于有序加快水电规划和开发的全局性工作。”

这份名为《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文件,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联合下发,明确了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原则、审查程序和组织形式。

《暂行办法》的最大看点莫过于,政府部门在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时,“未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或者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明显不合理的”,审查小组应当建议退回修改。

近年来,在环保团体和社会相关人士的建议下,政府搁置了包括怒江中下游、金沙江上的虎跳峡河段等争议较多的河流水电规划,水电规划审批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水电新规理顺了水电开发规划和环境评价的关系,利于有序加快水电规划和开发的全局性工作。”新华社昨日援引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顾洪宾的话说。

据新华社数据,2010年国内水电装机容量突破2亿千瓦。业界预计,为实现2020年节能减排目标,“十二五”期间国内将开工1.6亿千瓦的水电。

担忧的声音依然存在。

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长江保护项目经理郭乔羽说,要真正发挥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在执行上还需细化和出台相应规则。“比如,问卷的问题和回答人群如何设计才更加合理,环评报告的信息披露程度。”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说,公众参与形式包括:邀请利益相关方、非政府组织人士参加讨论、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听证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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