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2线海流图至五原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土建施工、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212线海流图至五原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计划。省道212线海流图至刘召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项目土建施工、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终点止于乌拉特中旗乌梁素太乡。路线全长约48公里。
技术标准:利用现有二级公路,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改建,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选择本项目施工和交通工程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审核工程量清单、组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评审,组织资格预审清查、评审和招标开标、清标、评标,编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负责配合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近5年成功独立完成过2个50公里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交通工程及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1至2011年2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临河区巴彦淖尔国际饭店市交通局0912室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25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巴彦淖尔国际酒店二十一楼会议室(临河区胜利南路57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网上发布。
7.其它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道212线海流图至刘召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临河区胜利南路57号
邮编:015000
联系人:张欣;韩磊
电话:13947812388;0478—7998119
传真:0478—7998119